一般人造惡,不離殺、盜、淫、妄等惡行,會導致福報財物損失,其中犯盜戒更是直接失去財富的惡因,會導致貧窮,財富變得毫不穩故,不斷地受各種天災人禍搜刮,從細部的緣起來說,盜、貪、妄語三者常會並肩而行,了解盜戒的一些細微狀態,對以後守戒會更加警惕,舉例來說:
1. 偷斤減兩:一般人在買賣時,以較差的品質賣給他人不對應的價格,其中就有以多獲取他人財物的貪,加上欺瞞品質的妄語,這類的買賣一旦達成交易,都會使盜業圓滿。
2. 為人妄語:一般人雖自己不做買賣,明知有人欺瞞他人獲取利益,卻願意做幫凶幫忙妄語,甚至是兩舌,為了是獲取酬庸金,此亦是助人犯盜,己身亦犯盜業。
3. 公共人民之事:對公財有貪污者當然是犯盜業,此錢財若是來自此國之全國人民,偷盜目的僅為己身或自己親族之利益,盜業自然更為嚴重,因為偷盜對象數量廣大故。又如前所說,若有人為了竊取人民財富,又有人幫忙裝腔作勢,用妄語、兩舌等的方式來協助騙取、欺瞞,包含在其中拉線、聯繫者,甚至是時事評論員,自身獲得此類之傭金財富,亦算造大偷盜業,因被盜者是廣大的人民,數量廣大,道理相同。任一個國家如果偷盜業昌盛,都會導致國家的經濟衰敗。
4. 偷盜僧物:之前講的偷盜業都不算輕,但跟偷盜僧物比起來都是小兒科,因為僧眾能助人以正確的方式造善,得解脫、成佛之果,獲廣大福,又具出家戒,因此僧眾乃眾生福田,為世人求大福德之應供處,把此福田取走,令福田處匱乏,在此處令其虧損,都會形成近無間業的大罪,未來將多劫墮入極深之地獄,大菩薩都難救,此言毫無誇大。因此對僧眾的財物必須特別謹慎,一分一毛都不可輕忽。明白盜業的輕重,往後在行持上就會特別謹慎。
過去歷史上常有毀廟搜刮僧財之事,光是因為不明白業果的道理,就造了如此大業,雖有人覺得這很可惡,但因為不知道而犯此大業,未來將遭遇恐怖之業果,更是可憐,也說明對業果無明的狀態才是真正可怕之處,故今日特地細說盜業,曉其中之業果,令其謹慎。
在天降月的最後幾天,勸請大家多持守八關齋戒,清淨戒體與罪業,不為鬼魔攝持,天人、護法們也自來守護,守護自身福報,也為周遭的人造福。
《正法念處經》云:「又修行者觀業果報,云何偷盜樂行多作,報有三種,謂地獄受、若現在受、若餘殘受?彼偷盜業樂行多作,墮於地獄、畜生、餓鬼。若生人中則常貧窮;若得財物畏王、水、火、劫賊因緣,具足失奪,不曾得樂。彼偷盜業,得如是等三種果報。
《雜阿含經》云:
「十四十五日,及月分八日,
神通瑞應月,八支善正受,
受持於齋戒,不為鬼所持,
我昔數咨問,世尊作是說。」
《方等經》中華聚菩薩說:「五逆四重,我亦能救,盜僧物者,我不能救。」
比丘洛桑蔣千
2024/11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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