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
既說「業未造不遇」,怎說菩薩承受某有情痛苦的公案或上師替弟子背業的說法,或在觀修自他換取苦時,覺得與「業未造不遇」有所矛盾,請問該如何思惟呢?
尊者回答:
自己取其他一切眾生之苦事實上從沒發生過。但有緣個別的眾生,在內心發起強大的悲心,再將此眾生之苦取於自身的情形倒是有些案例。而這是在與此眾生彼此之間有業繫的前提下才會發生,沒有業繫的關係就不會有此狀況。
舉個例子來說,我們說地球上有遍滿虛空的佛,也有許多的菩薩,他們也修自他交換,但地球上還是遍滿了苦啊!因此這是因為有特殊的業繫才會造成能「取苦」的狀況。因為累世的業力與願力才能促使「直接取對方的苦」的情形發生,有著特殊的願力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,不會自然就發生,因此沒有「業未造不遇」問題。
~達賴喇嘛113住世語(尊者中文語錄第一冊已出版)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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